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象山一名产妇失子获得3万余元的赔偿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09-09 15:10:12

  中国宁波网消息 (记者胡珊通讯员张阿久沈建燕)象山一名孕妇陈某在怀孕期间体重狂增,身体状况异常,但某医院未引起重视,没有及时发现诊治,致使她丧失了最佳治疗时机。

  今年1月中旬,陈某感到非常不舒服,被转到另一家医疗技术稍好的医院。经过抢救治疗,陈某脱离危险,但婴儿产出后仅存活了不到3小时。

  陈某非常伤心,将某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4万余元。前天,陈某拿到了象山法院判决书,她将获得3万余元的赔偿。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