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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心城区明起正式实行机动车辆禁鸣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09-09 15:49:47

  中国宁波网消息 (记者周勇通讯员李振庭徐昌业)从明天开始,鄞州中心城区正式实行机动车辆禁鸣,届时鄞州交警将昼夜上路严查车辆鸣号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到200元。

  据了解,为了营造一个安全、安静、有序的交通环境,鄞州交警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决定从9月10日起,在鄞州中心城区范围内对一切社会机动车辆实施禁鸣,并开展车辆禁鸣专项整治行动。

  警方强调,此次车辆禁鸣区域范围:以机场路-启运路-杭甬高速-过奉化江沿鄞州与江东两区行政分界线-同三高速-鄞州大道-34省道-鄞县大道-机场路所形成的封闭区(含上述道路)为重点控制区。活动期间,警方将昼夜严查区域内违法鸣号车辆,其中以公交车、集装箱车、自卸工程车、出租车为主要对象,对发现的违法车辆一律处以50至200元罚款。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