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立明通讯员叶文伟
中国宁波网讯 摊主在菜场内做生意,有任何不良信用行为都要被扣分,扣分累计到15分,将收回其摊位使用权!白沙菜场通过这一新的信用分管理模式来规范经营。
白沙菜市场有关负责人告诉晚报记者,为了更好地管理市场,他们利用市场摊位每年重新招标、签订摊位租赁协议这一契机,制订了市场经营者不良信用行为扣分制度。按照规定,每个经营者在一年中,累计扣分在8分或8分以上的,将取消其摊位转让权;累计扣分在10分或10分以上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的摊位招标权;对累计扣分在15分或15分以上的,将收回其当年摊位使用权,并没收其摊位的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水果经营户魏某因多次占道经营,在交易区通道上乱堆放,已先后被扣7分;猪肉经营户曹某占道经营而且殴打、谩骂管理人员,已被扣8分。事实上,这一新招实施以来,已经有76名经营者被扣分。几次扣分后,经营者由于担心扣分扣得多了失去市场经营资格,表现都已比以往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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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定经营者以下12种不良信用行为将被扣分:1.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出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2.销售假冒产地和商标的商品的;3.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4.谩骂、污辱、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的;5.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的;6.销售国家禁止上市商品的,或销售有毒有害,农残、甲醛等超标食品的;7.未亮照经营的;8.在市场内超、扩摊或占道经营,或乱扔垃圾的;9.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超范围经营的;10.不按规定缴纳市场各类规费的;11.谩骂、污辱、殴打管理人员的;12.其他不良行为。
记者注意到,上述12种行为每犯一次,大多会被扣2分,最多的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