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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无证驾车酿祸 老板骗取保金获刑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09-17 16:47:3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苏坚)职工无证驾驶单位车辆酿成重大车祸,老板趁机骗取车祸保险金,近日,两人双双被镇海法院判刑。

  去年5月28日,宁波一家私营水厂的职工周某无证驾驶水厂货车,途经镇海区骆驼工业区附近路段时,与冉某所骑自行车尾部发生碰撞,冉某倒地受伤,送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后经认定,周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周某为逃避责任,指使同车的驾驶员朱某向交警部门谎称肇事车辆由朱某驾驶。水厂老板王某闻讯赶至事故现场,在明知周某是无证驾驶,朱某系周某指使顶替的情况下,为骗取保险金,仍以朱某驾车肇事为由,向保险公司报案。

  同年10月间,朱某向保险公司举报。今年1月19日,王某以水厂的名义向该保险公司申请赔偿19万余元的损失。同月28日,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镇海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编辑:吴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