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旭初
近日,一则富商征婚广告出现在重庆、成都等地的报纸中,广告上除了有富商的择偶要求及富商的自白,还有如下承诺:婚前及婚后的财产将两人共有,并给予介绍人10万元酬谢金,还会“选择出最符合条件的优秀女孩5名,奖励每人或其推荐者5万元人民币”(昨日《新民晚报》)。
富翁征婚,如今似乎成了一个时髦。腰缠万贯的富翁们像走马灯一般携带着他们沉甸甸的钱袋你方唱罢我登场现身广告。富翁当然可以亮出自己的“天价”,当然可以“非处女不要”;当然可以对应征女子千挑万拣;将婚姻视为一种市场行为,将婚姻明码标价,富翁要通过市场购买婚姻,演绎买卖婚姻的现代版。所不同的只是现在的富翁已无须通过欺男霸女的强买来达到目的,而只消广告一登就坐等趋之若鹜者了。
有多少女子愿意做买卖婚姻中的卖方,或许无须局外人操心。但我不能不说的是,富翁的征婚似乎在逾越公序良俗的底线。比如出现在重庆、成都等地报纸中的这则征婚广告,富翁除了要找他的配偶,还捎带着要征寻5个“入围者”,并给予每人5万元的奖赏。这算哪门子征婚呢?有议论说这是富翁在自我炒作,吸引眼球。我说除了这点盘算,恐怕更有富翁意识深处那秘不示人的“意淫”在作怪。在这个富翁的方寸之中,与其说是在奖励“入围者”,不如说是把这些“入围者”想象成了小妾,是要虚拟一把“妻妾成群”。
现在是价值多元化的时代,然而不论如何“多元”,有一个“元”总是要管着其他“元”的,这就是社会共同认可的公序良俗。因此当富翁征婚广告出格越轨时,我们的有关部门应从公益的角度出发,对这种征婚广告作出限制,不能让广告变成有钱人的特权及游戏,误导大众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