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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交纳 人事档案代理费收取成难题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9-23 16:40:11

  见习记者张寅记者王景波

  中国宁波网讯 大学毕业五年的张先生,昨天要办理结婚证,到人才中心借自己的户口簿,经工作人员提醒才知道自己拖欠了四年的人事档案代理费。目前,不少大中专毕业生将档案一放进人才市场后就忘在脑后,不去办理转正定级、评职称或按时交纳人事代理费。由于部分人不按时交纳人事代理费,使得管理部门收取人事档案代理费成了一个难题。

  据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分管人事档案代理的郭旭东副主任介绍,人事档案代理费属于个人档案的管理费用是纳入当年市财政专户的。现在,不少人把档案存入人才市场后,就将交费的事遗忘了。拖欠半年、一年代理费的人很多,而像张先生这样拖欠三五年的也大有人在。

  “现在企业招聘都不会要求提供个人档案,用工单位也都只看学历证明,个人档案从未被提起。我认为档案只是个人历史的一份证明,其他好像没什么用处。”昨天下午,一位今年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小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在市区一家国有企业负责人事工作的高先生分析说,现在大学生如果不进入国家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他们自己创业或在私企工作,其档案的作用也就不那么明显,档案的重要性在日渐减弱。

  另外,也有些被采访对象认为,人事档案代理费是否有些过高。在宁波一家外贸企业工作多年的陈先生表示,现在在宁波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单位委托人才中心托管的一年档案费为240元,个人委托托管的为180元。在用人单位不看重档案的情况下,许多人认为这笔钱花得冤枉。

  对此,郭旭东认为,人才中心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系统,是服务机构。一部分人因工作不便,不能一年交一次费,可以理解,但恶意欠费就牵涉到个人诚信问题。在面对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时,往往都会用到档案。

  宁波大学法学院俞雄武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个人将档案寄存到人才中心,与人才中心签订协议,一年交一次费,没有按时交纳费用,其实是违约行为,补交人事档案代理费等于续签合同。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