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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也要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9-23 16:40:12

  记者魏萍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改意见稿)》目前正在网上征求意见。《修改意见稿》对我市日益增多并趋轻摩化的电动车上路提出了不少规定。市民可以传真至87182023,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yxhuo2001@sina.com或登录论坛Http://www.nbfz.gov.cn发表意见。

  最高时速:不得超15公里

  《修改意见稿》规定,电动助力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领牌证: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大于36伏特;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总重量不超过40千克,转向、制动、后视镜、喇叭、照明、反射器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物重量不得超过40千克。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使用年限:8年后必须回收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使用年限规定为8年。达到使用年限规定的上述车辆,车主应当主动到回收企业办理回收手续。达到使用年限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强制保险:须保第三者责任险

  《修改意见稿》考虑到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群体的经济状况,这类车辆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即无法保障受损害一方的合法利益。肇事一方也难以承受巨额的经济负担。《修改意见稿》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应当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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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电动车年会后天起在甬召开

  记者黄剑跃

  宁波晚报讯第九届全国电动自行车信息交流年会暨中国电动自行车发展高峰研讨会将于9月25日-26日在宁波召开。

  本次年会由中国自行车协会及全国自行车工业信息中心主办,旨在为企业搭建一个与行业相关部门高层人士对话与交流的平台。届时,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业界专家及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云集宁波,共同探讨电动自行车产业投资环境、政策导向、发展走势等。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