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柯愈全李伟)9月17日,贵州女孩罗某一到宁波,就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原因是她窃取了一位好姐妹的工资卡。
重庆女孩赖某和贵州女孩罗某同在宁波江北慈城某厂打工,两人同租一室,共同居住了一年多,平时相处十分融洽,俨然是一对十分要好的姐妹。今年4月初,两人合同期满后,拿到了工厂发下来的工资卡。4月10日上午,赖某请罗某同她一起去买床铺时,罗某无意中发现赖某没有更换工资卡初始密码,便趁机盗走了赖某的银行卡,并于当天取走了700元。不久,罗某再次取走了卡内1400元钱后离开宁波。4月13日,赖某要用钱时才发现银行卡丢失,急忙到慈城派出所报警。民警分析认为罗某有作案嫌疑,赖某感到难以置信,说罗某与她情同姐妹,不可能盗窃她的银行卡。直到从银行监控录像里看到了罗某两次取款的全过程,赖某这才傻了眼。
此时罗某已回贵州老家。考虑到罗某极有可能再回宁波,在征得赖某同意后,民警采取了欲擒故纵的办法,让赖某继续同罗某保持“姐妹”关系。9月17日,罗某果然又回到了宁波,并通知赖某去车站接她。当罗某回到原来的暂住房时,便被民警“请”进了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