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范洪)昨天早上8点,余小姐到新芝路上一家银行存钱,可银行还未开门。为了打发时间,她就走进了街边的一家服装店闲逛。当她快要出门时,营业员突然拦住了她,表示店里刚才丢了件衣服,希望余小姐能配合,把包拉开接受“检查”。余小姐说,自己又没偷东西,凭什么要打开包让人检查啊?营业员却不依不饶,最后来了110才平息此事。余小姐事后向本报热线反映,店家的这种要求合理吗?
记者昨天咨询有关律师。他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所以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商家单方面的搜包行为都属于侵权。律师也提醒市民,遇到这种事情最好及时报警,这样才能确保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