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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问题鉴定确保我市市民安居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9-27 16:19:45

  王人扬程旭辉

  中国宁波网讯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房屋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市民重视。据统计,从2003年至今年8月份,市三区共鉴定了1269幢房屋,月均鉴定近40幢。

  房子和人一样,使用时间一长或者受到外力损害,就有可能出现损伤甚至成为危房。那么,市民如果发现房屋受损,该找谁来鉴定呢?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建设单位、损坏肇事人等)可以向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后确认是否构成危险。

  据悉,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受理鉴定的房屋范围包括: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学校、营业性娱乐、餐饮场所使用5年未作鉴定的房屋;有危险症状的房屋;拟拆改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拟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挤土桩施工,距最近桩基一倍半桩身长度范围内的非桩基础房屋;开挖深度大于三米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非桩基础房屋。

  同时,市安鉴办还承担着市内大型公众活动场所、社会福利单位、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以及对房屋灾害事故如塌房事故或火灾进行技术鉴定。

  此外,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其他责任人发现房屋有险情或对房屋安全有疑问的,也可以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据介绍,近几年来,楼盘施工对周边房屋造成影响,是市民投诉的一大热点。为此,市安鉴办特别开展了工程施工对既有房屋影响的对比鉴定;同时实行鉴定预先通告制度,在对桩基及基坑开挖施工影响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时,事先通知住户鉴定的原因、时间等,并请当地街道、社区及物业公司一起参加,以提高安鉴工作透明度,使市民有充分的知情权。

  目前,我市已建成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其中有外聘的不同专业专家有30个。今年,市安鉴办的2名高级工程师还被推荐进了全国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为了让市民及早得到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市安鉴办还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时限从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