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宁波自来水公司女会计挪用巨款赌人生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09-27 16:41:33

  记者姜恒通讯员曾祥生郑琳燕李贞

  中国宁波网讯 100余万元公款在两年时间里,陆续流入个人公司。

  江旭高中毕业后,在宁波自来水公司保税区分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当会计。1996年,她交了个男朋友王某。在江旭的鼓动下,王某开办了宁波大榭开发区鑫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灯具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可因为缺乏经验,公司生意每况愈下。为帮助男友摆脱困境,江旭挪用了单位8万元钱供男朋友周转。因为钱很快便还上,她的所为没有人察觉。

  从1996年开始,江旭在保管公司小金库期间,陆续将小金库内的24万元公款挪用给男友,用作经营活动。1998年5月27日,江旭虚构单位开支事由,从出纳钱某处骗取自来水公司空白转账支票一张,并自行填写,将自来水公司50万元公款转入鑫光公司账户。另外,江旭还分两次在自来水公司空白转账支票上多填写了6000元与38000元,提取后均用于鑫光公司的经营活动。经检察机关查明,从1996年至1998年5月27日,江旭共计挪用公款134.4万元。

  1998年6月28日,江旭接到通知,要调她到另一个厂去工作。眼看着无力填补如此大的资金缺口,江旭决定外逃。从1998年6月至2005年4月的近7年时间,江旭先后逃跑在省内及云南、四川、贵州、陕西等地。期间,王某在西安和江旭相聚。2003年,他们逃到江苏昆山后,女儿诞生了。今年4月23日,北仑区检察院侦查人员终于在昆山将江旭抓获。据江旭交代,被抓的那一刻,她如释重负,这噩梦一样的逃亡生活终于结束了。昨天,江旭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北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