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恒通讯员曾祥生凌静老杜
中国宁波网讯 行政复议申请不受理,行政诉讼被驳回,吕某真有点走投无路了。
吕某原拥有1.491亩土地,因年岁大了就将位于余姚上畈的1.33亩土地租给了同村亲戚姜某种植。2002年重新颁发土地承包权证时,吕某发现租给姜某种植的1.33亩土地变成姜某的了,自己仅剩下0.161亩土地。吕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没有结果。去年,他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该案已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裁定不予受理。吕某不服,以当地政府为被告,向同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土地重新确权。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土地、矿藏、水流等案件属复议前置程序,鉴于此案申请复议的请求未被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故其行为不属于已经行政复议,裁定驳回起诉。吕某怎么也想不通,经人指点,向检察机关递交了申诉状。
余姚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虽然法律规定此案属复议前置程序,但行政复议法同时也规定,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公民不服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吕某早已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应该说复议程序已经完成,他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故法院以吕某的复议请求未被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属适用法律错误。为此提请上级宁波市检察院抗诉。原审法院经再审,撤销原行政裁定,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实体审理。最后经法院多方协调,吕某撤销了诉讼请求,并在法院主持下,与街道办事处达成了协议。昨天,这起持续了一年多的行政抗诉案件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