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易潇)“购房合同中约定地下停车位的面积为19.8平方米,但在最近发来的交房通知单上,车位面积却变成了16.27平方米”,如意金水湾的业主陈某为此将开发商宁盛置业告上法庭,索赔3.4万余元的损失。昨天,鄞州法院一审判决此案,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宁盛置业的诉讼代理人解释称,“车位面积之所以发生误差,是因为交警部门对车位的划线与我们划线的位置不吻合导致。”宁盛置业在分割停车位上是按照施工图上的轴线为准一一划定的,车位的面积是按划定的轴线计算确定的。而今年初,宁盛置业得知停车位做产权证须凭交警部门的划线为准。
法院认为,从同一住宅小区内20平方米以下车位同一价格来看,该车位以个计价更符合客观真实及当地交易习惯。经过实地勘测,以柱子轴线为界,测得车位的实际面积为20.955平方米,略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并未“缩水”,也不影响原告对于整个车库面积的利用。交警部门扣除柱子及柱子间的占地面积,以车辆实际占用的面积为限,确定的划线内面积16.27平方米与约定面积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