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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泥沙惹来两场官司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10-11 08:45:0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小筱朱世海)家住奉化市某镇的胡某由于把一堆泥沙放错了地方,20天内两次成为被告,为此还赔出了1.6万余元。

  胡某是开车搞运输的,2002年9月的一天,他将运来的泥沙堆放在下湖线9KM+500M处工地边的马路上,没想到,这一堆却惹出了祸事。

  2002年9月9日,王某骑二轮摩托车从莼湖开往尚田,陈某驾驶一辆小货车从下陈到莼湖,两车在下湖线交汇。王某行至下湖线9KM+500M处时,为了绕过胡某堆放在此处的泥沙,将车向左拐了一下,却正好撞上了相向而来的陈某的小货车。王某右眼球被撞裂,左上肢、右下肢多处骨折。该事经奉化交巡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与胡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过3年,2005年6月8日,王某以道路交通事故引起医疗费、误工费等为由将陈某与胡某告上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陈某赔偿王某合理经济损失的30%,即45112元;胡某赔偿王某合理经济损失的10%,即15037元。

  胡某本以为此事就此了结,没想到20天后,陈某以道路交通事故引起修车费、施救费为由,将王某与胡某诉之法院。法院经审理,近日判决王某赔偿陈某合理经济损失的60%,即7082.64元;胡某赔偿王某合理经济损失的10%,即1180.44元。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