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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先生:“酒店停业了咋不通知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10-11 15:15:54

  记者姜恒

  中国宁波网讯 陈先生突然发现,原来让人“感觉良好”消费卡,会让人惊出一身冷汗来。

  办消费卡的酒店没了

  3年前,市民陈先生在位于江东百丈路上的好阳光酒店办了张餐饮消费卡,在卡里存了5000元钱,消费时能享受8.5折优惠。后来,陈先生在使用了一段时间的消费卡后不太去这家酒店了。10月7日中午,陈先生想想消费卡里还有2000多元钱,便带着朋友去好阳光酒店消费。他赶到那里才发现,好阳光酒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银行。陈先生问原来在此的酒店哪去了?银行工作人员摇头说不知道。陈先生心里着急,给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求助。

  幸亏找到了商务公寓

  记者了解情况后,立即按照这张编号为“0239”的消费卡上注明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提示音告知此电话已停机。记者接着向电信114查询,接线员告诉记者,没有好阳光酒店的电话,只有好阳光商务公寓的电话登记。“好阳光酒店去年就停业了。”商务公寓总台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据她介绍,好阳光酒店停业后,便将房屋租给了一家银行。她得知陈先生的遭遇后说,好阳光酒店停业时曾在媒体上发布过公告。接着,这位女工作人员和同事商量过后告诉记者,陈先生可以持卡来好阳光商务公寓办理退款手续。

  我当时留了联系方式

  问题是解决了,但记者还是替陈先生捏了把汗,如果不是找到好阳光商务公寓,陈先生手中的消费卡还真难找到满意归宿。“我办理消费卡时留了联系方式,酒店停业为什么不直接通知我呢?”陈先生表示不解。对此,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姚善挺律师认为,好阳光酒店在停业期间,有联系方式而未打电话直接告知,在没有穷尽直接有效的告知手段前,便简单地在媒体上发布公告了事,显然未能完全履行告知义务,这样做商家省事不少,但给消费者造成的麻烦显而易见。姚律师说,据他们在办案中了解,个别商家在破产倒闭转行过程中或缺乏诚信、或贪图省事,对一些应在清算范围之内、可以直接告知的客户往往动机不明地怠于告知,有的在客户购买了消费卡后降低服务质量,更为恶劣的是,有的甚至偷偷卷款而逃,不仅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也对信用社会的打造产生不利影响。

  办消费卡要多加小心

  市消协负责人介绍,目前对消费卡的管理还是盲区,没有专门的法律条规进行监督制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商家的诚信自觉。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名目繁多的消费卡时,应当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对长期或高额回报保持警惕,尽管服务期限越长优惠幅度越高,但往往其中的风险也越大;二是对规模较小、经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开业时间较短或未能证明其合法资格的商家推出的约定服务要慎重选择;三是一定要掌握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四是一旦选择了某一种约定服务,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