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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乘客被摔致伤残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10-12 12:37:24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孙圣

  中国宁波网讯 摩托车搭载乘客,途中因车速过快将乘客摔下致残。昨天,这个肇事司机被镇海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乘客10万元。

  去年8月27日,陆某在镇海骆驼看见吴某在做三轮摩托车载客生意,就与吴某讲好5元钱把自己送到贵驷。途中因车速过快,陆某被甩离后座。而吴某在摩托车开出很远后才发现陆某已不见踪影,但他只叫人回去看看陆某怎么样了,自己则继续在附近做载客生意。

  陆某被摔下车后着地昏迷,幸好被路人送至医院治疗,先后在三家医院住院治疗105天,用去医疗费13792元,经法医鉴定构成7级伤残。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21万元。考虑到吴某是外来务工者,实际偿付能力有限,陆某在庭审中表示只要求吴某赔偿10万元。

  镇海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应对陆某因该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鉴于陆某只要求吴某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没有超出吴某所应承担的份额,因此判决支持陆某的诉请。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