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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王“盐酸黄酮哌酯”全面停用
稿源:  | 2005-10-13 10:00:2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送出去4100元回扣,给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买回来一个深刻的教训:促销药品“盐酸黄酮哌酯”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停用。该公司的不良行为被记入市检察院的行贿人数据库。同时,今后两年内,禁止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的这种药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监察室获悉的。

  今年6月,市卫生局接到对深圳海王药业的举报信。据调查,从去年起,该公司为促进“银得菲”、“海天小儿速效颗粒”等药品的销售,通过向其终端零售药方提供“进场费”、“货架陈列费”及“返利”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相关费用以“市场推广费”名义入账。五六月份曾被海曙区工商分局以构成商业贿赂行为名义处以罚款。举报信还称该公司的“盐酸黄酮哌酯”也存在回扣行为。循着这一线索,市卫生局发现:该药在某市级医院临床使用中,有一名医务人员收受过4100元药品回扣;该公司宁波办事处的确存在以药品回扣形式非法促销的不良行为。对此,市卫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深圳海王公司作出了这一处理决定。

  惨痛的教训引起了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的重视。该公司发来书面资料,希望给予其改正的机会,并将以此事件为鉴,加强办事处人员管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据市卫生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两年来,共有9家药厂的11个品种的药品因为有回扣促销这一不良行为记录,在招标时被“一票否决”,或被停止临床使用。9家药厂也因此进入市检察院的行贿人资料库。

【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