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顾霄扬通讯员吴士平周永芳)两位老人通过镇海某房产中介所购买房子,签订合同以后交了一万块钱“定金”。因为某些原因,老人后悔了,为了追讨“定金”,老人在中介所门口给人作揖、磕头。
昨天上午10点,招宝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了劝阻。不料,下午3点,派出所又接到报警,说两位老人又在中介所门口给人作揖了。据民警了解,可能房东愿意退还部分“定金”,但数额上与老人要求的有些差距。民警说愿意带两位老人去法律援助中心问个究竟,但老人都是摇头予以拒绝。
经劝阻,老人情绪终于稳定下来,都回去了。民警告诉记者,老人“定金”被吞没,情绪上接受不了,可以理解,但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给人作揖,影响他人的工作,情节严重是要受到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