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李闵华)浙江万里学院教材科原科长陈某,在购买教材的过程中,想的不是如何才能买好书,而是怎样利用手中的职权大捞不义之财。仅仅3年的时间,他共收受买书回扣30余万元。10月12日,鄞州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33469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25117元,上缴国库。
陈某在担任浙江万里学院的教材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购买教材之便,在教材购买过程中,多次收受向该校推销教材的各书店以回扣方式贿赂的钱财。2001年至2004年,他曾多次收受宁波某书店业务员胡某以回扣形式贿赂的人民币计160798元;同期,陈某又多次收受向该校推销教材的宁波某文化有限公司经理王某以回扣方式贿赂的人民币计76990元;2002年至2003年间,陈某分别收受了浙江某图书公司经理郑某、浙江省某书局业务员林某、浙江大学出版社一书店负责人沈某的教材回扣近10万元。
这些钱陈某也没有挥霍,绝大部分被他存了起来。宣告判决后,陈某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