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殷浩通讯员沈炜)记者昨日从“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月”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我市民营企业维权体系正逐步完善,近2年来已通过各种渠道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99万元。在昨天的通报会上,还公布了2005年宁波市民营企业“十大维权案例”。
随着我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纠纷、欺诈等案件也呈现出多发势头。为了确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为全市民营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市民营企业协会专门成立了个私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聘请了法律顾问和专门的维权联络员。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7名专职民营经济法律顾问,法律维权联络员90名,覆盖市、县、乡镇的三级维权体系初步建成。
从昨天通报的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十大维权案例”来看,知识产权、商业名誉、恶性竞争等案件已经取代了原来的质量纠纷案件,逐步成为民营企业投诉的主要问题。市民营企业协会提醒广大民营企业家,公司最好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侵权案件,要敢于维权,有疑问可以向各地协会进行咨询,寻求帮助。
-附部分典型维权案例
商业诋毁案
2004年6月,余姚增洲钢管厂不断接到客户投诉,称“增洲”牌热镀锌钢管在杭州工商、质检等8部门联合抽检中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纷纷要求退货。心存疑虑的增洲公司立即与余姚民营企业协会联系,要求协助。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一消息竟是竞争对手江西江林钢管有限公司伪造“浙江省钢铁产品质量检验站”发出的。经过艰苦谈判,最终对方答应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违法受理案
2000年10月,宁波森林纸业有限公司向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公司签订购货协议,约定20万元质量保证金在货款中扣除。交货后森林公司发现设备出现损坏,但京山公司拒绝履行质量保障义务。森林公司要求对方赔偿,但对方不但不赔偿,反而以森林公司不付货款为由,将森林公司告上法庭。京山法院受理后作出裁定,冻结森林公司24万元银行存款,并封存设备。森林纸业聘请律师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京山法院决定推翻原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