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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活动,重奖最高奖励30万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10-14 14:18:19

  记者蔡铁锋朱志莹通讯员吴海存

  中国宁波网讯 慈溪市日前正式出台《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色情、赌博和毒品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警方查证属实并由此破获案件或抓获案犯的有功人员,最高可获30万元的重奖。

  《办法》规定,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的最高奖励为20万至30万元;举报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视情况给予1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悬赏破案或缉捕的,奖励以悬赏数额为准。为了防止出现以举报为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象,举报实行实名制。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其姓名、身份及居住地等。

  最近,市财政局和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浙江省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举报非法使用童工、非法职业中介、非法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三类违法行为有奖。

  据悉,举报人提供的事实、证据事先尚未被劳动保障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且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决定给予每案200-2000元奖励,具体奖励额度按照罚没金额或者违法程度确定。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象必须是非被举报违法行为的涉案人且署名的举报人,举报人应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和正确的联系方法,以便劳动保障部门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领奖。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