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顾霄扬通讯员刘奇
中国宁波网讯 一个人工费用总额为8万元的工程承包项目尚未完工,包工头欠下的民工工资总额就已经达到13万元,经营管理不善的包工头黄某如今被民工追讨薪水。
昨天晚上7点多,镇海浦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内一小工地发生了民工工资纠纷。通过现场调查,民警了解到,去年年底包工头黄某承包了一个工程,人工费用总额为8万元。可如今工程还没有结束,黄某已经欠了5个民工近13万元的工资,这期间黄某只借给5人共1万多元钱的生活费。昨天下午,民工开始停工索讨工资。黄某坚决不同意民工提出的已经欠薪13万元的说法,民警让他将相关证据拿出来,黄某却说当时叫人来干活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协议。
民警初步认为,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是黄某对工程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一方面黄某对工程所需人力费用估算不足,另一方面黄某对施工进度、强度和薪水等一系列管理程序缺乏经验,又没有签下必要的劳动协议。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的吴克汀律师认为,签订劳动协议,哪怕只是一份简单的书面约定,都有可能使日后的纠纷简单化。实际上一份清晰、合理的劳动协议,对民工和雇用方双方的合法权益都是一种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