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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拖伤一名60多岁的老太赔13万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10-18 14:32:15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胡珊通讯员郑淑红)公交车将一名60多岁的老太拖倒在地,造成老太7级伤残。近日,在镇海法院主持下,公交公司赔偿13万余元。

  去年8月16日19时30分,一辆从宁波驶往镇海炼化的公交车在镇海庄市后倪村车站停车,60多岁的董老太紧跟着几个乘客最后下车,她脚落地尚未站稳,公交车就开了,董老太被拖倒在地。驾驶员毛某立即将她送往第二医院治疗。交警经现场勘查认定毛某应负全部责任。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