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赵蓉张阿久)两名无所事事的男子为从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上偷取一部手机,竟然用大石头砸碎车窗玻璃。前天,象山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毁损财物罪分别判了这二人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和1年8个月。
今年4月14日凌晨,营某、张某二人在象山县丹东街道起春路游荡,看到路边停着一辆“LEXUS”轿车内有1部手机。二人合谋后,由张某负责望风,营某去找砸车工具。不一会,营某找来一块大石头,对着轿车的前侧车门玻璃猛砸。因砸车声音非常响,被车主发现,二人仓皇逃离,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擒获。“LEXUS”轿车被砸,造成经济损失16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