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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被列入立法调研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0-21 10:54:0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崔小明)日前,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正处在立法调研中,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被列为《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草案)》的首要内容。

  据了解,《条例(草案)》不仅要求对水产品进行检测,而且要求水产养殖用水和养殖水体水质应当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同时要求渔业捕捞作业应当在符合渔业水质安全要求的水域内进行。据介绍,《条例(草案)》将建立起从环境监测、产品生产、运输、加工到销售的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到对水产品实行“从池塘到餐桌”的全程管理;《条例(草案)》还将强化执法和监督,明确规定加工企业、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餐饮场所不得经营未经防疫监督机构检疫的水产品。为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还规定,当养殖水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暂时关闭养殖区域,确保受污染的水产品不流入市场。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