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7个多月内疯狂盗窃73次的“白闯大盗”吕荣根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吕荣根系上虞人,曾在1994年和2001年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三年,是一个“久经沙场”的惯偷。2004年9月15日上午,刑满释放才3个月的吕荣根又重操旧业,携带螺丝刀等作案工具,窜至本市东南街道花园新村,溜门进入一户居民家中,采用翻箱倒柜的手段,盗窃得人民币200余元和价值7000余元的黄金饰品。第二天,吕荣根居然再次来到花园新村,撬门进入另一户居民家中,窃得人民币5000元和价值80元的中华香烟两包。看到如此容易得手,吕荣根感觉“得来全不费功夫”,从此愈发不可收拾,专门挑选一些开放式居民区实施盗窃,至案发时7个多月时间里,他白天入室盗窃,累计作案73次,盗窃金额达91400余元。今年4月26日,吕荣根窜至山后新村伺机盗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黄军益中文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