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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手房交易个税不强制征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0-26 07:57:3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范萌)这几天,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话题又被谈起,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向各地下发的《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又重申了这项税收的存在。为此,记者昨天就此问题采访了市财税局。

  税务部门明确答复:尽管国家1999年出台的二手房交易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一直在施行,但现阶段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依然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向税务部门纳税,不强制征收。据有关人士分析,现阶段房地产市场宏观形势与两年前有了很大变化,在这个相对低迷的时期,用征收二手房个税的手段来调控市场的意义不大,因此不太可能强制执行。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