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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10-27 14:32:35

  记者魏萍

  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民共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有了最终的成果,昨天上午中央文明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我市和其他8个城市一起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受到隆重表彰。我市同时受表彰的还有4个全国文明村镇,6个全国文明单位,7个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10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昨天下午,赴京领奖的市委副书记郁义康一行载誉回到宁波。

  难掩喜悦,市委副书记郁义康说,在人民大会堂从中央文明委领导手中接过金光闪闪的证书和沉甸甸的奖牌,感到奖牌来之不易,分量很重。他非常自豪地说,这块奖牌是宁波得到的分量最重的一块奖牌。

  郁义康说,宁波之所以能够胜出,宁波市民功不可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广泛参与,表现出很强的主人翁意识和很高的创建热情,成为创建工作的主力军。郁义康说,三年后,文明城市要重新洗牌,我们的创建中还有一些薄弱环节,要继续努力,抓紧解决。所以我们下一步任务更重,责任更大。

  郁义康表示,我市要以这次评选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满意群众的要求,巩固、深化、拓展和提高我市创建工作,完善长效机制,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上使文明城市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又讯据新华社消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2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授予12个全国文明城市(区)、494个全国文明村镇、1001个全国文明单位和一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及100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这12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分别是:文明城市(9个):张家港市、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文明城区(3个):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