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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预警避食品安全风险 下月起试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5-10-28 14:35:52

  记者徐科文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质监局出台了《宁波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对我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该预案将于下月起试行。

  风险划分为四个等级

  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食品问题屡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

  预案圈定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主要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

  预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所涉及的危害因素、危害程度、产品扩散面和社会影响程度,将食品安全风险由低到高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质监部门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卫生不合格信息以及巡查、年审、许可审查中发现的食品产品或原辅材料不合格信息等渠道获取风险信息,并开通应急报告热线电话12365。

  组建风险评估智囊团

  预案同时规定各级质监部门获得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对信息内容所涉及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指标进行检验监测,对其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登记并经初步确定后,在1小时内上报。

  组织由市食品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关食品协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和标准化研究机构等部门专业人员和质监部门相关行政工作人员参加的风险评估会,对安全风险的危害性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深入评估风险信息可能涉及的危害性和处理对策,以作为质监部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智囊团。

  建立2小时快速处理机制

  对上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要求风险发生地县(市)、区局(分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性质严重的,立即依法查封。执法人员应快速查清问题食品流向、批量、生产日期等情况,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食品和采取召回问题食品、发布公告等措施。同时,对涉案的风险食品进行排查。对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案件,当问题食品已扩散且造成社会影响时,及时通过媒体或信息通报形式,发出安全警示。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