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曾祥生干红光记者吴向正)由鄞州区检察院立案侦破并提起公诉的该区规划局局长叶亚明(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鄞州区法院审理,已于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41岁的叶亚明原为引进人才,捕前系鄞州区规划局局长。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月至10月,叶亚明利用担任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宁波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贿赂的人民币8万元,并为其在开发宁波“芝兰新城”住宅小区中的规划、设计及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案发后,叶亚明退出了全部赃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