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去年5月19日,某银行镇海支行与广东省东莞市一厂厂主黎某签定了数额为70余万元的按揭借款合同。但黎某在支付了第一期本金之后,便销声匿迹。今年6月23日,原告某银行镇海支行向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黎某归还剩余款项70余万元。开庭时被告未到庭应诉。7月28日,镇海法庭缺席判决黎某支付某银行镇海支行7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黎某仍对判决不理不睬。
年8月,派员至广州,准备对黎某的厂内的部分设备进行查封。黎某态度蛮横并且百般纠缠,查封工作一度受到阻扰。
针对案情,镇海区法院部署了详密的计划,组成专案小组,于10月11日再次连夜赶往广东。专案小组辗转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深入当地工商、税务、银行,对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摸底取证。
12日,专案小组一大早赶到五金加工厂,厂主黎某当时不在厂内,值班负责人李某推说:“我们厂一直亏损,无偿还能力,资金周转不灵,无力偿还”。执行法官亮出调查到的财产情况,李某仍是百般抵赖。专案小组决定采取扣押厂内财产的强制措施。当天,五金加工厂借调66万元,通过电汇全额汇入镇海法院。一外地执行案成功执结。
作者:杨兴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