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朝鲁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现代化建设全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一段时期以来,全市各级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按照省委的部署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豪情满怀,万众一心,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艰辛出硕果,耕耘获丰收。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这是宁波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喜事,标志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起点,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这一成绩的取得,对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宁波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对于促进宁波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未来的岁月里,宁波将因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而彰显活力、倍显精彩。这是宁波人民的光荣和骄傲,是我们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开拓奋进的强大动力。
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市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部署的实践成果,是与历届市委、市政府为我们打下的扎实基础分不开的,是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综合反映,是长期以来全市上下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结晶,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体现,是“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生动实践,是全市各级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合力、团结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专业组各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扬务实开拓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广大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尤其是各街道、社区干部,不怕艰辛、勇于奉献,走街穿巷、发动群众,全力奋战在创建工作第一线,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付出了许多心血和汗水,表现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广大公安干警、城管干部、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以及广大志愿者牢记使命、忠于职守,顶烈日冒酷暑、忘我工作,为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作出了积极努力;广大驻甬部队官兵视驻地为故乡,把群众当亲人,在文明共建、拥政爱民等活动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创建活动动态,保持了舆论宣传强势,为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思想到位、步调统一、指挥有力、作风务实,广大机关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这些为我们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强保障,有力地确保了各项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
荣誉归功于大家,更属于人民。我市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热爱家乡、建设宁波的巨大热情,大力支持、衷心拥护,积极投入、广泛参与,充分体现了强烈的主人翁意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文明素养,充分体现了热爱生活、崇尚文明、追求卓越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全市上下,从城市到农村,从企业到学校,从社区到家庭,到处涌动着一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在整个创建活动中,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不仅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识大体、顾大局,认真遵守文明守则,积极争做文明市民,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事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而且团结协作、互爱互助,高度自觉地参与到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中来,涌现了许多感人事迹。比如“顺其自然”的爱心捐款,一周内为一名素不相识的青海女教师罗南英捐齐60万元医疗费,为贫困家庭建立“爱心超市”,主动义务献血、献骨髓,创立邻里节、设立睦邻卡等等。所有这些,充分折射出宁波市民真诚、友善、文明的人文精神,使整个三江大地爱心洋溢、亲情涌动,让我们这座古老的城市熠熠闪光、亮点纷呈,也为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添了浓墨重彩。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讲,是人民创造了宁波的文明荣誉,是群众使宁波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绽放光彩、走在前列,宁波这座城市因人而更加美丽,因人而愈益精彩。
这次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实践,使我们积累了创建活动的许多宝贵经验。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端正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人民利益第一。在整个创建活动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为群众解难、让群众方便、使群众得益”作为基本准则,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广泛开展解难创优活动,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就学、住房、出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努力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从而使创建活动走进了群众心里,融入了市民生活,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同频共振”,获得了深厚的社会土壤。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致力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文明水准的真实反映。这几年来,我们注重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群众文明素质教育,从基本素养、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通过开展“共建美好家园,争做文明市民”活动,评选“十大文明之星”和“公民道德十佳新事”等有效载体,广泛组织开展市民文明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宁波大地形成了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
正是这种文明风尚的厚积,才使这次创建活动中勃发出一件件动人事迹,奏响了一曲曲文明之歌。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切实加强环境建设,着眼于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城市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环境是生产力,也是凝聚力。这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健全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相继建成了一批重大功能性项目;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把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建立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平安宁波”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打造“信用宁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所有这些,使宁波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为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深入实施“新世纪文化精品工程”,着力打响浙洽会、宁波国际服装节等一批重大经贸文化活动品牌,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村落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积极推进“三江文化长廊”建设,建成了大剧院、音乐厅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文化建设使宁波处处充满了浓郁向上的文化氛围,让城市文明不仅具备了以环境为标志的“外在美”,而且拥有了以文化为内涵的“内在美”。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切实加强文明社区建设,不断夯实创建工作的基层基础。这几年来,我们把创建文明社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工程,作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围绕建设“美丽的花园、文明的乐园、舒适的家园”的总要求,全面开展了以社区党建为龙头、以社区文化为灵魂、以社区服务为核心、以社区管理为基础、以社区共建为途径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构建社区工作新格局,取得了显著成绩。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内涵,是我市创建工作的显著特色和亮点。我们深深感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在整个创建活动中,我们统筹谋划各项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专业组分工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坚持协同作战、整体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从而形成了创建活动的主心骨,有力地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绩令人鼓舞,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积累的这些重要经验,是我们今后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笔宝贵财富。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总结,备加珍惜,发扬光大,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水平。
这次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成功实践,也使我们获得了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许多深刻启示。实践告诉我们,做每一项工作,干每一项事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真心实意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改革发展成果的享有者,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项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广泛认同;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善于集中群众智慧,切实尊重群众创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特别是对认准的事情一定要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善作善成,一步一个脚印地加以推进,扎扎实实地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须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行有序,通力协作、工作有力的推进机制,充分凝聚各级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一定会迈出新的步伐,展示更加灿烂的前景。
实践永恒,发展永恒,人类文明进步事业更无止境。这次尽管我们获得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但并不是说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已经尽善尽美。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对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照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对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不足:城市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交通、排污等设施亟待改善;城市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顽症还没有彻底根除,“出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文明素质教育还需要加强,群众性创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等等。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城市文明是初级阶段的文明,要把宁波建设成为高标准一流的全国文明城市,还需要作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文明城市创建是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结合,结果固然重要,过程更加关键,只有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才能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因此,我们一定要冷静对待荣誉,理智看待成绩,坚决破除骄傲自满和工作到头的思想,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一定要牢固树立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继续保持旺盛的创建热情,继续保持昂扬不张扬、务实低调的工作作风,大力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切实做到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定要始终坚持“百姓口碑、最高荣誉”的创建宗旨,视荣誉称号淡如水,待人民利益重如山,切实把实现群众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执着追求和根本目的,努力让群众感受到明显的变化,看到可喜的成果,得到真正的实惠;一定要着眼于提高常态水平,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把创建工作的基础夯实,坚决不搞突击、不搞一阵风,努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持续发展。今后三年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让群众得益、使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按照“巩固、拓展、延伸、提高”的方针,以市民文明素质工程建设为重点,巩固创建成果,拓展创建内涵,延伸创建领域,努力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群众化,争取在2008年中央文明委重新评选表彰时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上述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努力把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
推向新阶段,必须把握和谐社会发展趋势,实现文明城市创建的新突破。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是人类永恒所求。这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预示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将从初步破题进入操作、实践的新阶段。我们一定要坚持把建设和谐社会贯穿到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文明创建工作,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路、更高的起点,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部群众,在全社会牢固确立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大力弘扬“宁波精神”,深入挖掘其蕴含的丰富内涵,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使之成为激励全市人民昂扬向上、开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平等友爱、宽容谅解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要深化“平安宁波”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建设“法治宁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深入开展“解难创优、爱心帮扶”活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大力弘扬团结互助、关爱他人的社会风尚,使全市处处体现现代人文关怀,让人人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馨亲情。
推向新阶段,必须把握人的全面发展的趋势,开辟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境界。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文明城市创建的群众性和社会性,着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扎实抓好文明素质工程,广泛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和实践活动,努力通过这一活动,使广大市民实现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科学文化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健康素质的显著提高。要把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文明素质工程的基础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礼仪知识,开展多层次的礼仪实践,强化群众礼仪意识,使全市处处展现文明新风。要把深化“我与文明同行”主题活动作为文明素质工程的有效载体,继续以“文明交通”、“文明言行”、“文明生活”为主线,认真抓好“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讲卫生、讲健康、讲科学”三大系列活动,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规范市民行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明素质工程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中之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文明办要制订规范、健全制度、创新载体,大力培育先进典型,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大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要带头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展示良好形象;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积极实践文明礼仪,在全社会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推向新阶段,必须把握城市化发展趋势,构建文明城市创建的新格局。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市东部新城区建设开始启动,鄞州新城区、镇海新城区、北仑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高教园区、科技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城中村改造和老住宅小区整治有序推进,实现了城市空间发展的新跨越。下步我们要顺应城市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强化规划,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努力使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展现现代都市的新魅力。要拓展创建空间,把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从中心城区逐步向城乡结合部、新城区和县(市)延伸,从重点部位向一般地带延伸,从城市单位向所有行业延伸,充分激发全体市民的创建热情,不断扩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覆盖面。要充实创建内涵,着眼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生产生活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基础作用,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现代化新型社区,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宁波创建文明城市的一张更加亮丽的名片。
推向新阶段,必须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拓展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领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十一五”期间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统筹城乡发展,既包括经济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也包括文化的互相依存、协调发展。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我们一定要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坚持以城带乡、以城促乡,建立完善城乡联动、文明共建的工作机制,努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要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要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促进传统村落向农村新社区转变、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转变。要加强对城乡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服务,多一点帮助,多一分关爱,使我们这座千年古城充满包容开放的时代气息。各级文明单位要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良性互动、和谐共生,努力为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作出新贡献。
推向新阶段,必须把握特色化发展趋势,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新亮点。塑造城市个性,强化创建特色,是今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特征。在新的创建历程中,我们一定要把握这一发展趋势,顺势而为,注重特色,积极打造创建工作的新品牌,努力营造文明城市的新亮点。要充分发挥宁波体制机制活、开放程度高的优势,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扎实推进“六大联动”,加快港口开发建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努力使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强劲活力,充满盎然生机。要充分挖掘宁波精神中的诚信内涵,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文明经营、诚信立业,着力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增强宁波对外的吸引力。要大力挖掘宁波丰厚的文化资源,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廉政文化,积极推进科技、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全市处处透出深厚的文化积淀,展现独特的文化魅力。要充分发挥宁波依山傍海、河湖纵横的自然优势,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构建“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城市格局,努力营造“无处不飞绿、四季都是春”的优美环境。
总之,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面向未来,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要求,谋求新发展,把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新阶段。创建不易,巩固更难。根据中央文明委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要重新评选、重新命名、重新表彰;评上全国文明城市后,每年要复查一次。同时,这次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命名表彰后,全国各地必将进一步掀起创建热潮,未来的区域创建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也将进一步提高。这些充分表明,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我们承受着比前一阶段更大的压力,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能否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创辉煌,既是对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次全面考验,也是对我们的目标志向、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的一次全面检验。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居安思危、处盛虑衰,始终树立起强烈的危机感,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坚持不懈地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千万不要把荣誉称号作为一项桂冠、视作一种光环戴在头上,必须把它当作一块薄冰,小心谨慎地站在上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领导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各级文明办作为各级文明委的办事机构,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创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担负着繁重任务。在前一时期的创建活动中,全市各级文明办广大干部团结一致、敢于胜利,勤奋工作、勇于奉献,放弃了大量休息日,展现了不张扬、勤工作、肯吃苦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我市获得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殊荣付出了辛勤劳动,立下了汗马功劳。希望各级文明办保持和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指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再作新贡献。要进一步健全目标考核、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形势分析、责任追究、表彰奖励等各项制度,保证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加强文明办机构建设和创建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创建工作网络,及时研究解决文明办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金秋十月,我们获得了一分特别的丰收,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这是一个新的起点,它召唤着我们开始新一次的扬帆远航。我们相信,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必将激励我们一往无前地踏上新的征程,开创新的美好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谱写宁波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