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克军通讯员余波陈国维)据市农调队对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761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19元,增长13.7%。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支出为543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
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增长得益于工业经济发展。我市工业企业不断增多,拓宽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渠道,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得以实现。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887元,占现金总收入的64.2%。
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中第二产业现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小城镇建设加速推进,为农民家庭发展非农业带来契机,大大激发了家庭经营户的经营热情。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第二产业现金收入占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27.8%,比去年同期提高了8个百分点。
财产性收入增势迅猛。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7%。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外来务工者大量涌入,促使农民租房收入飞速增长。前三季度租房收入人均达到316元,同比增长215.2%。
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人均达到154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在省内十四强县(市、区)排名第一。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9938元,增长9.6%,占可支配收入的64.5%,居民经营性收入高速增长,人均达2142元,同比增长31.6%,
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855元,同比增长16.6%,其中人均社会救济金增长33.3%。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支出10349元,同比减少11.5%,其中消费支出为7792元,同比减少8.5%,与可支配收入相比,幅度相差22.3个百分点。食品消费略逊于去年,前三季度的食品消费支出为3016元,同比只减少1.9%,居民的在外就餐还成为一种时尚。交通和通讯的下降幅度最大,达到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