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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1.5万余老人全部领到奖励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1-01 10:57:0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朝晖通讯员褚小翠)昨天上午,江北区在慈城镇举行仪式,向341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了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至此,我市首批15194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全部领到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并使我市实施这一国家政策走在全国前列。

  据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出台后,我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6月在宁海县进行了试点,7月底即在全市推开。

  我市实施这一政策的力度之大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如奖励扶助的标准,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我市统一为每人每月80元,每人一年可比最低标准多获补助360元。在奖励扶助对象的年龄要求上,我市更为宽松。国家和省规定的是1933年以后出生,60周岁以上;而我市把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同农村养老保障有机结合,确定的年龄是60周岁以上,上不封顶,直到亡故。此外,国家和省规定,对奖励扶助对象在上一年度确认后,在次年发放奖励扶助金;我市则是当年确认,当年发放奖励扶助金。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