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 周云剑)近日,窃取他人财物的张某,被县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去年12月21日夜,张某在同村的胡某家烤火、喝酒后回家。走到村车站时,见同村丁某家的一头骡(价值4000元)拴在电线杆上,遂起盗窃之念,趁夜间无人,将骡牵到一隐蔽处藏匿,准备待后销赃。丁某发现骡失窃后,其女婿怀疑是张某所为。在找到张某后,经追问将骡追回。事后不久,张某不思悔改,又故伎重演。今年3月底的一天夜里,将他人种在地里的60株香榧树苗(价值600元)盗走,并种到自家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