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王营定)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466名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停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接受相关考试。由于该466名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且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据了解,在此次公布的466个机动车驾驶员名单中,大多数是因酒后驾驶、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超载超员等被累计记满12分的。其中涉嫌酒后驾驶的占17%、违反禁令标志的占32%、超载超员的占11%。驾驶证停止使用人员名单如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