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交警整治故意遮挡污损车牌“障眼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1-04 10:16:22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郝海涛)昨日上午,海曙交警大队查获一辆故意损坏号牌的出租车,依法对驾驶员章某作出处罚,由此揭开了专项整治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帷幕。

  驾驶人有义务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近来,交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多次发现某些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采取手段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躲避“电子警察”的拍摄;有的用刀片将部分号牌数字上的反光膜刮擦掉,有的在号牌数字上贴上粘胶纸,等等。

  交警部门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其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障眼法”躲不过实时监控系统

  交警告诉记者,近年来,交警部门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的科技水平。目前在市区除了安装借助闪光灯来拍摄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以外,还大量安装了更为先进的闭路电视实时监控系统,它不需要借助闪光灯就能动态记录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此上述许多逃避“电子警察”的手段在实时监控系统面前是没有效果的。为此,交警部门提醒某些机动车驾驶人不要抱侥幸心理。

  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昨晚,市区各交警大队安排相当数量的警力,在市区各主要路段和停车场所,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交警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能当场恢复号牌原貌的,责令司机当场恢复,不能当场恢复的则责令其到车管部门更换号牌;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逃避“电子警察”,甚至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交警部门则依照有关法律予以严厉处罚。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10电话,向公安部门举报。

【编辑:徐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