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建炯通讯员陈红晖)农民盼望已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即将“破冰”。记者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我市已列入了浙江省率先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县(市)。据悉,全省共有11个县(市)进行试点。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意义非同小可,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仍比较薄弱,农民“因灾致贫”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设施化、国际化快速发展,加快建立农业防范体系刻不容缓。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有利于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有利于改革农业补贴方式,主动接轨WTO规则实施“绿箱”政策;有利于提高农村经营主体资金融通能力,进一步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有利于完善传统的救灾救济方式,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防损机制。
据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实行“政府推动+商保经营”方式为主,具体办法为:由市政府统一公布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对进入目录的农产品参保实行财政补贴,原则上多保多补、不保不补。日常保险业务,由人保公司市场化运作。人保公司可自主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保险险种和费率自主测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及程度:根据省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产品目录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实际,据悉,在试点阶段我市确定水稻、生猪、丝瓜络、大棚蔬菜和水产(滩涂低坝高网)养殖等5个保险品种。按照“低保障起步、保大灾为主”的要求,以大灾如台风、洪水、传染性疫病等为主要保险责任,并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原则上保障程度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恢复生产为标准。
参保对象为:列入保险范围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专业大户。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自建基地或与农户紧密联结的生产基地实行统一投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