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任斌斌通讯员王仁伟)近日,全区液氯液氨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目前,全区约有七成不锈钢制品厂违规使用液氨,区安监局已责令这些违规企业限期整改。
据悉,液氨可作为退火保护气体,被广泛用于不锈钢制品的生产中。但液氨又是一种有毒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在使用、管理上稍有疏忽极易发生泄漏,一旦泄漏就会造成氨气中毒,轻者眼鼻烧灼感、流涕、咳嗽、声嘶、头痛、喉关水肿,重者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麻痹,造成反射性喉关痉挛或呼吸停止迅速死亡。
违规使用液氨现象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首先是液氨放置不妥,以集士港镇的一家不锈钢制品厂为例,该企业日均使用液氨达28吨,许多空的和满的液氨瓶同时混放在生产车间,没有专门的液
氨放置间,一旦发生泄漏,几十名车间工人必将遭受生命危险。其次是防护设施不完善,许多液氨放置间没有配套的防泄漏装置,液氨操作人员不戴防毒面具,其他车间工人没有防毒面具。其三是液氨使用企业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不实行日常自检。其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够,部分管理和操作人员无特殊工种上岗证,位于五乡镇一家不锈钢制品厂的液氨操作工就没有上岗证。
据悉,被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若达不到整改要求,将被区公安分局取消剧毒化学品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