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勇通讯员梁斌
中国宁波网讯 本报11月1日和4日曾作报道的一男婴被弃事件又出现新情况:继3日一名安徽女子称自己18岁的妹妹是孩子的生母后,昨天又有一名妇女告诉警方,她女儿才是孩子的亲妈。警方表示,必须经过亲子鉴定,才能最后认定。
昨天,一名40岁左右的余姓女子到鼓楼派出所认亲。她说,警方10月31日在第二医院卫生间抱回的男婴是她16岁的女儿小芳(化名)所生,女儿仍在家中坐月子。余姓女子向警方讲述了孩子被丢经过:她是余姚人,女儿小芳是名辍学一年多的初一学生,交了一个四川籍男友。10月29日凌晨,女儿称肚子痛,余女士误以为女儿犯了妇科病,两人当天早上5点多来到市妇儿医院等候就诊。期间小芳去了一趟卫生间,6点半左右抱了一个刚刚出生的男婴出来,余女士才知道了事实真相,母女俩随后就抱着孩子匆匆回家了。后来,孩子的父亲到余女士家里,要求将孩子送回老家四川,余女士女儿当时正好缺奶水,就同意了男方的要求。直到电视里播出孩子的相关新闻时,余女士才发现弃婴与外孙极为相像,前天再联系孩子的父亲时,发现对方已经失踪。
和前一个安徽女子认亲一样,两名妇女描述的一些孩子特征及其随身物品异常相似,为了证明孩子是自己女儿所生,余女士甚至提供了手机里保存的两张婴儿照片。民警透露,双方想认回孩子的办法只有一个:必须经过亲子鉴定。目前,孩子已交由福利院抚养,健康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