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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有人监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1-11 08:34:52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屠春技)日前,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人民监督员已经对45件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进行了有效监督。

  从去年10月开始,我市检察机关在部分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试点范围扩大到了全市两级所有检察院。据了解,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聘请的144名人民监督员,在监督的45件案件中,同意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有44件,不同意的有1件。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