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魏健 通讯员 严雪婷)只因顾及朋友义气,不问缘由便刀棒相加,结果受了伤又要进牢房。近日,县人民法院对金某、徐某、王乙、葛某四人聚众斗殴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人均被另案处理。
2004年8月4日晚,项某和他的一群朋友在歌舞厅跳舞时因言语不合与王甲发生争执、斗殴,后双方约定在跃龙街道范家桥头解决纠纷。当晚11时许,项某与金某、徐某等6人携带刀、棒等工具到达约定地点,与已在该处等候的王甲及王乙、葛某等7人进行谈判。随着“你介派头!”的话音落地,双方便用刀、棒等器具进行械斗,一场混战后,多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