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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首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05-11-14 10:33:47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明芳)2002年初,北仑区检察院将1998年以来查处的90多名行贿人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成册,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情节恶劣的17人组成“行贿人黑名单”,推出了建筑行业行贿人资料库,以此向有关单位提供以行贿记录查询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咨询服务”。

  按该院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包括: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刑的;虽未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超过5万的;检察机关已掌握其行贿事实,但本人未主动交待或拒不承认的;被检察机关查实,有两次以上行贿记录或行贿3人以上的。

  北仑的试验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2003年末,高检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就此制度进行了专题论证。经过一年的论证和准备,高检在试行“黑名单制度”时,吸取了专家的意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录入范围被限定在“法院做出生效有罪判决、裁定”的范围内,北仑区检察院当初在推行黑名单制度时所设定的另外三个范围被排除在外。

  2004年4月到8月,由高检牵头,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三个部以及苏、浙、川、渝和桂五地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内的建筑商,一旦被法院认定行贿犯罪成立,将被列入这个“黑名单”,限制或禁止其承揽工程项目。试点成效显著,促使高检加速“行贿黑名单”制度的推出。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