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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首创的“行贿黑名单”制度明年全国推广
稿源: 北仑新闻网  | 2005-11-14 10: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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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明芳)记者昨日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2006年1月1日起,由该院首创的“行贿黑名单”制度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明确表示,将在今年底前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受理查询。

  据有关人士介绍,这一查询系统的最大特点是全国联网,你只要在一地犯事,全国各地都可以查到你的犯罪信息。

  目前各地中级以上检察院正在按照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五个门类向这个数据库输入信息。统一的录入标准是,只限于1997年以后,法院依法做出生效判决裁定,认定构成犯罪的所有行贿案件,不管行贿数额的多少。

  对于单位行贿犯罪的,档案录入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犯罪基本事实内容;对于个人行贿犯罪的,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犯罪基本事实等内容。

  高检规定,“黑名单”制度的日常运行情况是,平时各地中级检察院以上检察机构都有系统后台操作的权利,可以不断地添加数据库内容。同时,系统使用不存在查询收费问题,所有的录入项目都是法院公开资料,只是提供一个查询平台,供招标单位查询。

  高检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黑名单”的建立主要是为了遏止甚嚣尘上的在招投标、公共采购、信贷审批、招收公务员或招收学生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上的腐败现象,让行贿的不敢行贿,想受贿的也就没门了。

  业内专家称,“行贿黑名单”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措施的缺憾,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合理的反腐制度体系。新华社的评论认为,在建筑领域实行把行贿者列入“黑名单”的做法,是中国在继采取公开招投标和有形市场方法以后,在公共采购领域所进行的改革的一部分。全球著名的反腐败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认为,“这种有效、透明的黑名单制度为其他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