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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费为何这么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5-11-15 08:43:00

  中国宁波网讯 家住海曙高塘新村的闻女士来电:听说电费现在实行的是阶梯式收费办法,每个月用电超过100度的话,超出部分的收费标准就会提高。现在是每两个月收一次电费,那么每次收费只要不超出200度,就应该按基本标准收取。但操作中为什么不是这样做的呢?

  记者从95598浙江电力宁波客户服务中心了解到:居民用电收费采取的是一种阶梯式的收费方法,用电量越大,费用就越高。具体是:居民用电每两个月在100度以内的,按每度0.53元收取;100度至400度,超出100度部分每度按0.56元收取;400度以上的超出部分,每度则以0.63元收取。闻女士的异议估计是将每两个月100度误解为每一个月100度了。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