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杨绪忠通讯员屠国宏)一名外来打工者在为老板建造厂房时,不慎从房顶上跌下摔伤,双方就赔偿责任问题僵持不下。近日,经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法律服务所司法人员调解,这起纠纷最终划上圆满句号。
据了解,今年10月5日,32岁的安徽人罗某在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毛家漕村为老板毛某建造厂房时,因操作不慎从房顶上摔了下来,造成腰部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治疗后,罗某花去医疗费近3万元,此费用由老板毛某全额承担。然而,当涉及到经济补偿时,老板毛某坚持认为罗某是自己操作不当从楼上摔下来的,因而厂方除负担医疗费外,不应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而罗某则认为自己是工伤,厂方应负全责。双方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罗某的老乡为此情绪激动,曾数次将尚在治疗中的罗某抬到未竣工的厂房里欲讨个说法。
钟公庙街道法律服务所主任石兆良接到案子后,多次耐心地做厂老板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厂方毛某一次性支付罗某经济补偿费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