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邬先江)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案标的高达5683.89万元的保险索赔案。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因投保的天价货物在浙江国华宁海电厂码头遭遇狂风袭击受损,将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告上法庭。
被保卸船机狂风中受损
据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称,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为加快船运煤炭的卸船速度,向他们购买4台价值逾亿元的卸船机,货物由他们负责运输和安装。为避免或减少商业风险,他们向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这4台卸船机均投保了安装工程一切险和货物运输一切险,保险金额分别为12346.96万元和14780.66万元。
这4台天价设备由中港上海港口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所属的驳船“幸运海”轮如期运至浙江国华宁海电厂码头。2005年5月17日,“幸运海”轮在该卸煤码头停泊时,遭遇强对流天气袭击,导致所系缆绳全部绷断,“幸运海”轮失控漂移,致使该轮所装载的3号卸船机与已卸到码头的4号卸船机相撞,导致3号机严重受损、4号机落海。事故发生后,经宁波宁海海事处调查,其出具的《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论是当时“幸运海”轮正处于小尺度系统飑线或龙卷过境路线(对该天气系统,目前我国气象部门还无法做到24小时准确预报)上,该轮正面突遇偏西狂风袭击,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仍不能避免,属于一次由灾害性天气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系非责任事故。
状告“太平洋”索赔巨额损失
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称,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向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也派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了查勘。此后,他们与保险公司展开了长达5个月的保险理赔协商,但没有结果,所以他们诉请宁波海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的设备毁损、修理、施救、打捞及其利息等损失和费用计5683.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