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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新规定即将执行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11-16 08:34:3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张鹤)从今年12月1日起,《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将执行,居民在银行办理教育储蓄业务需由学校和税务部门开具“证明”。此消息一出,许多地方出现了群众排长队转存的现象。然而在我市,市民对新规则即将实施反应平淡。

  市人行有关人士介绍说,教育储蓄是国家为鼓励城乡居民以储蓄方式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积蓄资金,实行优惠利率,并免征利息税。为了避免以往利用虚假或不规范的证明支取本息、逃避缴税的情况发生,新办法规定,学生身份证明将统一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印制,由学校到税务机关领取;教育储蓄到期时,储户必须持存折、户口簿或身份证和“证明”支取本息;对以教育储蓄名义揽储的行为罚款3倍。

  据了解,截至8月底,全市教育储蓄存款余额仅为5417万元,近两年新存的不多。有关人士分析指出,由于教育储蓄办理手续繁杂,而且只有2万元,这对于手头相对宽裕、又很善于投资理财的宁波市民而言吸引力很小。

【编辑:王定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