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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0日起15个医疗项目组合收费
稿源:  | 2005-11-17 13:56:4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蔡铁锋)记者今天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我市决定对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微调,并从本月20日起正式执行这一调整方案。

  据介绍,调整方案设置了15个套餐组合项目,辅助耗材不另行收费,空调费按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但手术室、治疗室、输液室等空调不得收费;每日空调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留观病房空调费与病房空调费不能同日计收。

  调整方案设立了15个常用检验套餐组合项目,如肾功能常规检查包括了尿素测定、肌酐测定、血清尿酸测定等子项目,收费标准为12元/次。与单体收费相比,组合收费价格更加合理,操作更为简便。乙肝三系定量检查含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等,组合收费100元/次。

  调整方案指出,各诊疗项目操作中穿刺、置管、注射等诊疗以及氧气、笑气、器械、低值医用消耗品(如一次性无菌巾、消毒药品、冲洗液、普通导管、注射器、输液器、钠石灰、肝素钠等)均不得另行收费。诊疗项目操作过程中若需要配合开展其他项目,只能按一个诊疗目的项目计价。其他可以另收费用的材料价格,统一按“四舍五入”法,单价20元(含)以下的保留到角,单价20元以上的保留到元。

  据了解,调整方案出台后,物价部门将对调整的收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市民在看病时遇到医疗收费问题,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咨询或举报。

  套餐项目及收费标准

  白血病细胞常规化学染色(100元/次);凝血功能常规检查(48元/次);生化筛查常规检查(69元/次);急诊生化常规检查(78元/次);胸(腹)水生化常规检查(54元/次);血脂常规检查(19元/次);电解质测定(15元/次);肝功能常规检查(31元/次);心肌酶谱常规检查(29元/次);肾功能常规检查(12元/次);甲状腺功能常规检查(132元/次);生殖激素常规检查(185元/次);抗核抗体系列测定(110元/次);乙肝三系定性检查(15元/次)乙肝三系定量检查(100元/次);肿瘤标志物检测(105元/次)。

【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