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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立应急预案 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5-11-18 11:15:0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许光亚)昨日,市长毛光烈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宁波保税区条例(草案)》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宁波实际,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人才交流会举办、人才中介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准入、禁入、退出、警示、行业自律等各项制度,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环境,促进人才服务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宁波保税区条例(草案)》对保税区的定位和功能、管理体制、政府服务和行政效能、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区域管理运作效率,加快宁波保税区的发展,提高全市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也在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并得以原则通过。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该总体预案主要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前与事发、事中、事后的有关应急处置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提出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据了解,除了市总体预案,整个应急预案体系还包括市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县(市)区及其基层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将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即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建设“平安宁波”,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辑:徐叶青】